地政士證照
Land administration agent
地政士證照 ,地政士需通過普考專技國家考試方能執業,業務範圍為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相關事項,地政士為專業性較高行業,取得證照後,如想自行開業,可先在較具規模地政事務所吸取實務經驗,累積實務經驗之後,成立地政事務所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因此對於收入的提升將有很大的助益。在不動產行業中,有兩張證照稱為不動產雙證照,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。地政士,即一般人習稱的「土地代書」,因「地政士法」修訂而更改名稱。
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
地政士考試
考試命題大綱
專業科目數 共計4科目
業務範圍及核心能力 :
一、代理申請土地登記與土地測量事項。二、代理申請與土地登記有關之稅務與公證、認證事項。三、代理申請土地法規規定之提存事項。 四、代理撰擬不動產契約或協議與簽證事項。
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 命題大綱 :
一、民法總則、債編、信託法
(一)民法總則
(二)民法債編
1.債之發生、標的、效力、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、移轉、消滅
2.買賣、互易、贈與、租賃、借貸、僱傭、承攬、委任、居間、合夥
(三)信託法
二、民法物權編
三、民法親屬、繼承編
(一)民法親屬編-夫妻財產制、父母子女、監護、親屬會議
(二)民法繼承編
土地法規 命題大綱 :
一、土地法及其施行法
二、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
三、土地徵收條例及其施行細則
四、地政士法及其施行細則
土地登記實務 命題大綱 :
一、土地登記規則、土地登記之申辦與作業程序
二、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三編土地複丈
三、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四編建築改良物測量
四、土地測量之申辦與作業程序
土地稅法規 命題大綱 :
一、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
二、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其施行細則
三、契稅條例與房屋稅條例
四、稅捐稽徵法及其施行細則
五、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
六、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(不動產交易部分)。
備註 :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,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,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。
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考選部選專五字第1060000563號公告修正(修正「民法概要與信託法概要」科目命題大綱)